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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2-01-26 09:46:24
作者: 医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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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谈判药品药店:要设专营区域,售价不高于谈判价
申请***谈判药品零售药店供给定点资格,需要什么条件?
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医保谈判药品零售药店供给定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申请药店有已销售数据、设专营区域、有全市冷链配送能力、售价不高于谈判价等。
5个申请门槛
通知指出,申请***谈判药品零售药店供给定点的药店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截止申请日,定点药店有已经销售经营***谈判药品相关数据,能保证***谈判药品供给。
2.要求经营场所内设置专门的医保谈判药品经营区域,具备用于仓储、药品销售、药学服务等专用区域,并有明确标识。
3.具备符合医保要求的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能实时上传相关数据,为参保人提供直接联网结算。
4.有全市范围内医保谈判药品冷链配送服务能力,具备冷链药品储存、配送设施设备如恒温冷库、冰箱等各种必要设备,具备全程冷链质量管理标准操作规范,由专人提供配送服务,确保配送药品质量安全,并按要求准时送达,以确保病人在医疗操作规范时间内完成药物使用。
5.承诺并落实***医保谈判药品销售价格不高于***谈判价格。
每区县不限1家
据悉,此前,重庆市在渝中区和万州区选定了3家符合条件的药店试点,为全市参保患者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医保结算服务,解决了参保人垫支的难题,得到了社会好评。为进一步扩大服务,解决远郊区县参保患者“跑腿”问题,拟增加***医保谈判药品零售药店定点。
关于定点范围,通知明确,使用***医保谈判药品的参保患者较多、人群相对集中的区县可选择一家药店定点,辖区内市级医疗机构集中的区县可适当增加定点家数。按照属地原则,符合条件的医疗保障定点药店自愿申请***谈判药品零售药店供给定点资格。
另外,申请、评估、签订协议按照属地原则,由区县医保部门负责。确定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报市医保局备案。***医保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运行及监督管理按照重庆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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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医保谈判药品零售资格的药店,必须严格执行***及重庆市关于***谈判药品用药相关规定,各区县医保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直至按照协议取消***医保谈判药品零售资格。
可同步申请门诊慢特病定点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市的***医保谈判药品零售药店,还可以同步申请门诊慢特病药品零售定点。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为了落实具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供应保障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试行“双通道”供药,进一步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购药需求。2021年5月25日,重庆市医保局曾发布“关于***医保谈判药品零售药店申请门诊慢特病药品零售定点的通知”。
该通知显示,各区县(自治县)申请成为***谈判零售药店或已取得***医保谈判药品零售药店供给定点资格零售药店,允许申请为门诊慢特病供给零售药品定点药店。
已经审批成为***医保谈判药品零售定点的药店,自愿申门诊慢特病供给零售药品定点资格的需重新提交开通门诊慢特病供给零售药品定点申请;
新申请***医保谈判药品零售定点药店,自愿申请门诊慢特病供给零售药品定点资格的,两项申请一并提交。
这也相当于扩充了“双通道”管理的药品范围,不仅有***医保谈判药品,还有门诊特慢病药品,甚至还有集采药品。
双通道管理药品扩围
实际上,根据各省目前发布的“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来看,并非所有国谈药品都能进入各省的“双通道”管理目录,纳入医保“双通道”的药品也并不仅限于国谈品种。
除了重庆市相当于将集采药品、国谈药品、门诊特慢病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广东也明文规定,“双通道”管理药品是指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谈判药品和慢性病用药。并没有限定必须是国谈药。
此外,12月6日,广西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双通道”药品范围、“双通道”药店遴选及相关医保支付标准。其中,156个谈判药品纳入广西“双通道”名单,2335个药品纳入“双通道”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名单。“双通道”药品名单由自治区医保局确定,实行动态调整,全区统一执行,各地不得调整。
门诊特慢病用药、集采药品等更多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实际上扩充了“双通道”管理的药品范围,也相当于将更多有医保统筹资格的药店进行了合并管理。虽然现在还仅有少数省份试行,但模式成熟之后,可能将是未来的重要趋势之一。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