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1-12-20 10:34:35
作者: 医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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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医保药店!这篇细则收好了
定点药店应该怎么评选?福建省厦门市出细则了!
近日,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定点医药机构符合统筹区规划综合评估规则的通知》,从5项进行评估,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30%折算计入《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估规则》综合评估项目总得分。
5项指标筛选药店
据悉,厦门市此文件是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厦门市实际,细化制定定点医药机构符合统筹区规划综合评估规则的具体评估指标和计分规则。
《定点零售药店符合统筹区规划综合评估规则》(下称《评估规则》)从布局合理(12分)、经营稳定(13分)、服务便民(12分)、管理规范(50分)、信息化程度高(13分)等5项进行细化评分。(具体见文末)
其中,布局合理包括两方面分别占6分:零售药店经营地址所在行政区,根据定点医药机构发展规划,引导零售药店向资源相对薄弱区域布局;与已定点零售药店最小可行进间距。
服务便民包括四方面,分别占6分、2分、3分、1分:机构独立设置,主体经营场所便民,且有独立进出通道;鼓励提供24小时药品零售便民服务;营业时间内有药师在岗提供药学服务;质量管理和处方审核人员,在职在岗。
信息化程度高包括两方面,分别占10分、3分,包括:具备视频监控系统;具备药品电子追溯条件、冷链服务管理能力。
其中,具有视频监控设施,得2分;监控摄像头能完整记录参保人刷卡取药全过程,得2分;监控视频能本地存储3个月以上得1分,6个月以上得3分;监控视频已实际完整本地存储3个月以上,得3分。具有相应的软、硬件设施设备,每符合1项,得1.5分。
相同得分择优选
实际上,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下称《细则》)规定,零售药店评估核查的内容包括:许可证、运营时间、专业技术人员、医保管理岗位设置、分区和标识、管理制度、信息技术条件、合规经营和符合统筹区规划等共计9个项目。
《评估规则》是“符合统筹区规划”部分,属于实行定点零售药店资源配置统筹区的评估项目,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30%折算计入《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估规则》综合评估项目总得分。
《细则》指出,对于实施区域规划资源配置的统筹区,评估对象数量超出统筹区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计划限制的,应在开展基础信息核查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对评估对象的定量评估结论。
未实行资源配置或评估对象数量未超出统筹区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计划限制的,通过定性评估即可确定评估结果;评估对象数量超出统筹区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计划限制的,通过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确定评估结果。
定性评估的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定性评估每一项均符合方可确定评估合格,任何一项不符合,结果均为不合格;定量评估应以定性评估合格为前提,并在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计划内按分组打分排序择优确定合格对象。
考虑到实际执行,为规范做好定点评估工作,《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明确相同得分择优规则,也就是说,当评估对象数量超出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计划限制时,在同分组内各机构综合评估总得分相同情况下,依序择优确定合格对象。
零售药店以在申请定点地址运营时间长者优、总运营时间长者优、连锁经营优、执业药师数量多者优。
建设10-15分钟药店圈
实际上,在前不久发布的《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1-2025年)》(下称《规划》)中,以上内容也有体现。
《规划》指出,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体系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包括现有定点医药机构数量较多,呈现“小而散”,优质定点医疗资源还需进一步加强;血液透析及口腔医疗资源总体供应充足,但部分区域的定点医药资源配置还需进一步均衡;社会办定点医药资源还需进一步规范引导等。
《规划》还确定了目标,到2025年,根据各区域常住人口分布,适应城市人口、社会发展,适当增加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实现95%以上参保人员步行10-15分钟可到达定点零售药店,更好满足参保人员用药需求。
关于完善及优化零售药店布局,主要有三方面:
1.对目前无定点零售药店的区域,规划期内新开设且符合规划要求的零售药店,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评估范围,以满足基本购药需求。
2.对目前定点零售药店相对不足的区域,规划期内新开设且符合规划要求的零售药店,择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评估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可及性。
3.对目前定点零售药店相对饱和的区域,规划期内按照常住参保人口购药需求逐步优化定点零售药店的布局及密度。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