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去药店突击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发表时间: 2019-01-11 10:00:36

作者: 北京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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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去药店突击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药监局去药店突击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一、有没有假劣药品。

二、有没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三、驻点药师是不是在职在岗。

四、处方药是不是有处方登记。

五、药品是不是按GSP的要求分类管理。



增注:按照GSP的规定,药品要求分类管理。

(一)药品在陈列时:

1.首先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开存列。(挂非药品区绿牌)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开陈列。(挂处方药区绿牌和非处方药区绿牌)

3.(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这两大块中再分)口服药与外用药要分开,注射剂要分开。以上药品分类陈列以后还要按剂型或用途分柜或分层存放。(各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示如:抗菌消炎药、消化系统药、妇科用药、儿科用药、等等)

4.易串味药要有专用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易窜味柜)

5.拆零药品要集中放于拆零专柜或抽屉。(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6.危险品不能陈列,必须陈列时应该用空包装。

7.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钱应写正名正字。(挂绿色牌:中药饮片区)

8.需要冷藏或阴凉处储存的药品要陈放在2—8度或8-20度的冰柜里。 

9.还要在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设不合格药品柜。(贴红色不合格药品柜及时贴)。

10.大型零售企业,验收一时半会验不完,应该设一处待验区,挂黄色牌。小型零售企业一般进货就验收完毕,一般不设待验区。 


(二)在销售药品时:

1.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处方必须由驻店执业药师审方后方可调配发药。

2.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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