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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这些城市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

发表时间: 2022-05-06 10:02:12

作者: 医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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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这些城市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


郑州:暂停销售这些药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公告,明确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以及磷酸奥司他韦和抗病毒口服液两个品种,同时,全市药店实施疫情防控药品电子登记等措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要求:


一、即日起,市内主城区药店实行不进店销售措施,药店要督促购药顾客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引导顾客有序购药、结账,避免聚集。


二、同时,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以及磷酸奥司他韦和抗病毒口服液两个品种;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实施实名登记销售。


三、全面使用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目前,郑州市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对需实名登记销售的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应使用电子登记系统进行上传登记,为后续精准防控做好数据支撑。


四、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


五、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做好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


乐陵市连发四份“暂停”通知!


2022年5月2日,乐陵市连发四份“暂停”通知,其中一份就是关于药店的“暂停”通知。


全市各零售药店:


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了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经乐陵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5月1日19时起,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四类”药品销售(包括网络销售),禁售药品参考“四类药品”目录,现有“四类”药品暂时下架。


二、请全市零售药店自觉遵守上述规定,配合做好“四类”药品的停售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零售药店驻店执业药师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做好各项药事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落实好通知精神,发现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各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互相监督,联防联控,加强药品管理。


启售时间另行通知。


扬州:仪征“四类药品”禁售!


零售药店是疫情防控监测预警前沿“哨点”,根据相关要求,目前全市各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


记者在康德药房看到,原先摆放感冒、清热、消炎类药品的货架上,已经不再展示相关药品,取而代之的是“温馨提示”,告知顾客此类药品暂不销售。


药监部门要求我们对四大类药品暂停销售,然后我们公司立马组织把四大类药下架。


随后,记者又走访市区内多家药店,未发现上架的禁售药品。据了解,市监管部门已强化对药店的监督检查,确保防疫主体责任得到严格落实。


首先将四大类药下架封存起来,然后保证库存,就是要备查,然后在日常的经营过程当中跟顾客做好解释。现在大家都是比较能理解的,有相关症状就要去医院。


抗击疫情,需要我们同心同力,也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药店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药店购药管理,携手战胜疫情。


(文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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