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02-23 09:32:29
作者: 医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
药店注意!今后开诊所更方便了
日前,***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联合***中医药管理局共同起草的《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此,诊所备案制有了规范化管理,诊所基本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
新备案制强调开办诊所具备两个条件
诊所备案制意见稿指出,普通诊所诊疗范围应与注册于该诊所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相一致,不得开设口腔科、医疗美容科相关诊疗科目;口腔诊所至少设置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医疗美容诊所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口腔综合治疗台1张;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治疗为主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
文件指出,个人举办诊所的,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满5年;两人及以上合伙举办诊所的,所有合伙人均应当符合上述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换句话说在诊所医师资格这方面门槛着实是降低了。
与去年6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相比,此次对标准的规定细则有了更多的要求,同时,此次对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提出了更为细致的监管要求,“门”打开了,监管也必须要跟上。
多元化发展打造专业壁垒和竞争壁垒
现在对药店的门的开了一个又一个,然而在之前的两年着实让药店的生存“疲惫不堪”,各种原因导致药店难上加难,随着改革的落地,药店也开始了多元化的发展。
众所周知,有的药店卖起了点心,有的药店做起了咖啡和体育彩票,还有的药店做起药诊店。
也是由于备案条件放宽,让很多具备条件的个人和药店发现了巨大的发展商机。因为原来要做中医诊所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需执业满3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诉要求,这已然是抬高了诊所开办的门槛。然而现在却不同了,与之前的要求相比,要求个人举办诊所须有执业医师资格,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满5年,也取消了2019年实行的试点规定的“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规定。
大利好的政策使药店可以增设中医馆,而且不需要原来必须有的硬性条件,就可以增加了针对患者的诸多服务,比如慢性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用药知识管理等等。
又可以放大药店在社区周边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让更多的患者和居民享受到除了单纯的买药之外,更好的专业服务,这就无形中形成了专业壁垒和竞争壁垒。
比如,在药店购买了多少金额药品,可以享受到免费的诊疗服务、免费的健康管理服务、免费的慢性病管理服务,或者获得15天的中药调理服务,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在药店开办中医诊所或中医馆就让很多的患者和居民难以离开这家药店。
药店与诊所始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处方外流、慢病管理等政策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药店变身 " 药诊店 ",从而拥有了轻医疗的属性。
这一政策的放宽无疑是利好消息,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拓展,对于药店发展“药诊店”的经营模式也提供了良好机遇。
备案制简化流程监管力度
诊所备案制的出台,曾一度被业界寄予厚望。
2019年《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后,就有国内知名的卫生政策专家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鼓舞人心的大好消息,这是推动我国医改的重要举措!”
去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通知》中有6项直接提及放宽对社会办医和诊所审批的限制。包括全面执行诊所备案制、三级以外医疗机构取消“设置医疗机构审批书”、诊所执业由许可管理转为备案管理、对社会办医大型医用设备许可简易审批等。
备案管理是一种管理手段,本质是简化事前管理,提高办事效率,而不是放松监管。
***各项政策给予的支持,使得备案制的本意是更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但是对于医药行业本就事关生命健康的行业,从原则上讲备案制并没有走捷径,因为本就是严格的管理,备案制只是在审批上利好了经营者,而在监管力度上丝毫没有放松。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