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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07-29 10:18:21
作者: 医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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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 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据***医保局副局长李滔介绍,《意见》明确了优化医保领域服务便民的总体目标,重点是加快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切实提高医保服务水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聚焦优化医保政务服务,在便民服务上出实招,包括解决群众医保报销申请繁、手续杂的问题;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解决群众办理频次多、跑路多的问题。
二是聚焦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与卫生、药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各部门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医保系统与医院、药店的全面对接,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逐步实现住院、门诊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三是聚焦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提升打击欺诈骗保能力,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针对业界广泛关注的“互联网+医保服务”,***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华波表示,推行“医联网+医保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信息和处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
早在2019年,***医保局就印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
(47号文件),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如果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并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那么,这些医疗服务经相应备案程序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进行支付。
47号文件印发后,各省区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和细化了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已有北京、浙江、宁夏等23个省市出台了地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文件,其他省市基于***明确的收费政策,允许医院直接按照47号文件执行。
去年3月,为应对新冠疫情中慢性病人的用药需求,***医保局会同***卫健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且开具了处方,所发生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当地的医保规定进行支付——诊疗费和药品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个人仅仅需要负担个人自付的部分。
疫情期间,江苏、上海等地部分医院已经实现了医保在线结算,医保患者可以享受在家寻医问药、线上脱卡支付、药品配送到家。
据***医保局统计数据,截至去年6月底,上海市有12家医疗机构实现了医保在线实时结算,结算人次超过1.78万,总费用接近300万元;截至去年7月份,北京市有6个区15家医院实现了医保信息系统的接口对接,通过互联网诊疗接诊了5000多人次,发生医疗费用168.6万元,医保支付接近100万元。
去年10月,在47号文件的基础上,***医保局进一步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充分认识“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做好医保的协议管理,完善医保支付的政策,优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强化基金监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
从47号文件印发,到《意见》公布,不过短短两年多的时间,“互联网+医保服务”竟有如此密集政策发布,可见顶层设计层面对“互联网+医保服务”的认可。从地方实践同样可以看出,政策落实的迅速以及发生数据的喜人,由此不难预见,“互联网+医保服务”将在未来的周期内加速方式前行,而衍生产业势必迎来发展的黄金期。
为切实解决群众医保报销申请材料与手续繁杂等问题,***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明确2022年底前,推行医保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高频医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切实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这份《意见》提出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等10项具体任务。
在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意见》明确,将于2021年底前,实现全国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并适时调整更新。同时,推行医保报销集成套餐服务,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探索在地市推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一单结算,最多跑一次。
“我们将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按照线上线下公平的原则和医保支付政策,实现处方流转、在线支付结算、送药上门一体化服务。”***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医保部门要畅通医保咨询服务渠道,向群众提供专业化医保热线服务,积极探索医保服务事项“视频办”。
为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转换需求,《通知》提出,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积极推进跨统筹区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实现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加快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全国统一的异地就医备案,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根据部署,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在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过程中,医保经办服务有望下沉。《通知》提出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下放乡镇(街道)一级办理,鼓励将门诊慢特病种认定、新生儿参保等事项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此外,《通知》强调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医保基金全过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诱导住院、虚开费用单据、过度诊疗等欺诈骗保行为,守好群众“保命钱”。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运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参保人“刷脸”就医住院,杜绝“假病人”;医师“刷脸+定位”双重认证,杜绝“假医生”。